根据学校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班主任审核、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,我院共有华永建等177名22级,23级学生通过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,其中特别困难学生47名,比较困难学生73名,一般困难学生57名。(名单详见附件)。
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24日-26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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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
2024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