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班主任审核、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我院共有吴佳怡等107名学生通过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其中特别困难学生17名,比较困难学生66名,一般困难学生24名。(名单详见附件)。
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4日-17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3-81050137
电子信箱:1968355977@qq.com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
2024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