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班主任审核、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我院共有刘浩旭等3名学生通过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,认定等级均为比较困难。
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24日-26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3-81050137
电子信箱:344083977@qq.com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
2025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