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报、班主任审核、班级民主评议,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我院共有刘浩旭等8名学生通过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,其中特别困难学生2名,比较困难学生6名。
现予以公示,名单如下:
序号 | 班级 | 姓名 | 班级认定等级 | 学院认定等级 |
1 | 24产品三 | 刘浩旭 | 比较困难 | 比较困难 |
2 | 24产品三 | 索朗多啦 | 特别困难 | 特别困难 |
3 | 24产品二 | 吾尖太 | 比较困难 | 比较困难 |
4 | 24建筑室内三 | 何欣然 | 比较困难 | 比较困难 |
5 | 24建筑室内二 | 徐僖悦 | 比较困难 | 比较困难 |
6 | 24数艺 | 袁艺滋 | 比较困难 | 比较困难 |
7 | 23产品三 | 旦增塔杰 | 比较困难 | 比较困难 |
8 | 23家纺 | 于米提•排孜拉 | 特别困难 | 特别困难 |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1日-15日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3-81050210(书记办公室)
电子信箱:6109465@qq.com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
2025年4月10日